司法拍卖丨南海区九江镇南管理区石龙村四队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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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海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10:40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五楼三十二号审判庭举行2017年第12期拍卖会。
拍卖标的: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管理区石龙村四队房产
权利证号:3402594
土地证号:集用(1989)195951
建筑面积约:156.99㎡
土地使用面积约:82.01㎡,集体土地使用权
参考价:9.1712万元,保证金:0.9万元。
标的物展示时间:2017年8月10日、11日(电话预约)。
瑕疵说明:
1、标的物按现状拍卖;
2、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
3、买受人需符合佛山市购房政策,否则产生的不能过户等后果自负;
4、南海区现行对农村宅基地只限于本农民集体成员或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之间继承、赠与、转让。若受让人不能提供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5、若地上建筑物已经改建、加建、扩建,建筑物现状与房产证证载不一致的,在无法提供合法规划报建材料的情况下,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保证金账户:
户名:广东国锤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201301992920004616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
缴纳时必须注明案号:(2016)粤0605执432号
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于2017年8月15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存入指定账户,并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12时前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明文件、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要求缴交账户与退回款账户一致)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因跨行跨市退付拍卖保证金所产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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