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完善租赁法规 业内指将起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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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静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在长期坚持“房住不炒”主基调下,全面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租购并举成为当前建设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以来,陆续有北京、深圳、上海等一线城市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来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吸引新市民安居置业。
业内人士认为,在一线城市的示范作用下,预计后续或将有更多城市出台规范租赁市场的相关法规。
一线城市开启示范作用
11月2日至1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7章65条,主要内容包括健全治理机制、规范租赁行为、加强市场主体管理、突出民生保障、坚持服务监管并重等方面。
据了解,《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是继北京之后,又一个规范住房租赁、长租公寓等新兴业态的地方性法规。与北京类似,条例对住房租赁价格管理、规模化租赁管理、租赁资金监管等方面都做了相关规定。
在此之前,9月1日,北京正式施行《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为全国首个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其旨在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比如,其中规定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市政府可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拒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
11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进一步印发《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对出租甲醛房、不退押金、租金未监管、重复收佣金等行为给出具体的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包含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等,规范程度进一步细化。
加强租金监管
对于此前市场普遍关心的租金监管问题,北京、上海拟定的相关条例中均有明确规定。其中,《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中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中提出“二房东”类住房租赁企业承租个人住房并对外转租时,需在商业银行开立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通过住房租赁平台向社会公示。
根据中指50城住宅租赁价格指数统计,北京、上海租房人口规模庞大,租金水平居50城前列,租金收入比超30%,此前两城市租房市场曾出现部分乱象,亟待规范。
此外,10月28日,深圳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深圳市2022年度房屋租赁参考价格》。据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介绍,深圳大概有70%的人群在租房,迫切需要有这样的参考价来引导市场租金,保护租赁权益,降低新市民安居成本。在二手房参考价方面,深圳做到了全覆盖,已经成为引导市场价格走向、引导市场预期的价格参考锚。目前来看,这个价格锚的作用已经到位,越来越多的房屋按参考价来成交。
光大证券研报指出,该类地方性政策、法规一方面有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吸引新市民安居置业,降低新青年及困难家庭安居成本;另一方面租赁行业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亦为租赁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遇。
文章转载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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