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九江资讯助手2 2022-10-17 14: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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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提出,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规范地方事业单位债务管控,建立严…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提出,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规范地方事业单位债务管控,建立严格的举债审批制度,禁止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切实防范事业单位债务风险。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持续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来源:中房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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