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收中央财政保障房类补助,专家:增加保障类住房比开征房地产税更为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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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甄素静 每经编辑:陈梦妤
“每4个家庭中有3个租房住,中央财政加大对深圳保障房类补助,助其居住有其屋。”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财预〔2022〕139号,下称《意见》),其中关于房地产税和保障性住房的两个话题引发热议。
《意见》提出,考虑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对住房的需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意见》还提及,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发挥好深圳的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聚焦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兼前海分院院长曲建11月4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征房地产税,还不能够解决目前我国房地产领域所遇到的问题。这次文件提出的增加保障类住房、公共住房建设力度,才可以让中低收入阶层尽快得到住房保障,比开征房地产税更为重要,更为切实,更为符合老百姓利益。
试点房地产税还有诸多理论问题待解
就在《意见》出台的前两天,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深圳市2022年度房屋租赁参考价格》,覆盖深圳全市(不含深汕合作区)4319个楼盘、2042个城中村私宅、4500个产业园区配套宿舍区和6702个产业园区。
租金参考价出台不久后,财政部就发布了有关创新财政政策体系的意见,使得市场更为关心房地产税是否会在这场改革中被纳入,曲建解释说,房地产税在我们国家已进行了多年探索,到目前为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还没有清晰答案,甚至还有一些法理上的问题,所以说房地产税不管能不能开征,首先需要解决理论层面的一些问题。
“无论是开征的对象,以及开征税率,甚至开征的目的,都会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话题。”曲建补充说,增加保障类的住房、公共住房建设力度,让中低收入阶层尽快得到住房保障,比开征房地产税更为重要,更为切实,更为符合老百姓利益。
实际上,近几年中央财政均有对保障类住房进行补助,且多次颁布实施细节和管理办法,但支出规模波动较大。
2021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中央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今年初,财政部与住建部联合发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实施要求。
公开数据显示,中央财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出规模在2010-2016年期间呈逐渐上升态势,年支出规模从最初的124亿元提高至2016年的1446亿元。
11月3日,澳门国际银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任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这几年,每年中央财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出规模,已经连续降至2021年的442亿元,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也已经降至0.20%以下,力度下降明显,分摊到各省市则更小,很难支撑各地区数十万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体量。
因此任涛认为,《意见》提出加大深圳保障性住房补助力度具有重要意义,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本身就肩负着从制度层面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任。而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的培育又是一个中长期过程,且需要有大量资金参与,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深圳所面临的财政负担,推动深圳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尽快取得成果,以便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经验。
曲建表示,现在我国的财政体制税收上交上去后,按照分税的办法,一部分税归在地方,一部分的税归在中央,中央拿了整个税收的大头部分,通过转移支付,再把中央收上去的一部分的税转移给地方。整个转移过程中,最主要是以户籍人员等指标确定,但现在深圳只有500万的户籍人口,有约1200万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如果我们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教育卫生特别是住房等问题,一并按照1768万的口径进行保障性安排,深圳十分需要中央有更大额度的转移支付,才能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得到保障。”曲建指出。
呼唤更多市场化企业参与
“以前深圳从来没有收到过中央这方面任何资金资金”,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11月3日接受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这是第一次,所以大家反应比较强烈,但其背后还是深圳快速增长的人口与住房矛盾所需。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深圳10年来的人口增量达到713.65万人,高新产业发展吸引了大量人才流入。
实际上,作为人口持续净流入城市,为了解决住房方面面临的诸多问题,深圳2016年注册成立了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这一专门负责人才安居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
近几年,深圳在保障性住房供应和建设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果,且在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审批供应,还提出了到2035年将新增170万住房供应的目标。其中,60%以上为保障性住房,即公租房、安居房、人才房(三种统称公共住房)各占20%,剩余40%为商品住房。
2021年,深圳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48万套(间),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6530套。在年末即将到来的第四批集中供地中,深圳规划出让有2宗用地整宗建设安居型商品房,1宗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占住宅建筑面积超70%。
任涛表示,但也需要认识到,目前深圳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租房者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上无法享有同购房者同等权利,供需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住房分配管理及租赁住房定价机制还不够完备,租赁住房市场还不够完善等等。
宋丁认为,目前保障类住房还存在地段较为偏远,弃购弃租率高等问题,且通过旧改等途径实现难度较大。建设方面,除人才安居集团外,并没有更多的专业力量或市场化企业来做,也还没有非常好的制度安排,这对于下一步发展来讲还是很大的考验。
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转载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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